发布时间:2024-03-21 17:23 来源:PG电子奶茶 阅读次数: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中就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并以专章形式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战略部署。在法治下推进改革,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就能够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
改革发展稳定离不开法治护航,经济社会建设需要法治保护,百姓平安福祉要靠法治守卫。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作为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重要改革任务,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青海要以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为抓手,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法治思想,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法治体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守护好青藏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有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更大青海贡献。
2024年6月,习考察青海时强调:“青藏高原生态系统丰富多样、也十分脆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生态功能最大化,是这一区域的主要任务。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把青藏高原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生态法治的保驾护航,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是依法保障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法治利器,对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系统化、完整性,绿色产业创新、升级协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为实现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来,青藏高原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在法治护航下,以国家公园群建设来实现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生态保护。三江源国家公园可可西里索南达杰保护站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站、青海湖南岸保护站普氏原羚自然教育基地为藏羚羊、普氏原羚、中亚山地生态系统保护旗舰物种雪豹等国家级保护动物提供了有力救助。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已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改革成果。
推行“法治+生态”模式是对近年来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的积极回应,以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协同发展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有效实施,是青藏高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的有效措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明确建立央地协同保护机制,充分发挥中央统筹协调的作用,明确由中央负责青藏高原的全局性生态治理与保护工作,以“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的方式加强法律的落地见效,以地方政府作为青藏高原生态风险防范、生态修复的主力军强化法律执行。
2019年6月,青海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不断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制度建设。近年来,青海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巩固和深化国家公园体制机制建设,高标准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工作全面完成,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昆仑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创建前期准备工作,统筹推动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以高质量生态保护立法为引领,强化生态环境领域跨部门、跨区域执行机制,持续推进了国家公园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一系列成功先进的做法,成为国家公园建设的“首创经验”,促使国家公园成为展示生态风采、青海形象的重要窗口。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习强调,重中之重是把三江源这个“中华水塔”守护好,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国家代表性和世界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地典范。2021年10月12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成为中国首批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经过多年努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实施一系列生态保护政策与环境修复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中华水塔”日益坚固丰沛。
生态系统持续向好,野生动植物数量不断增加。在青藏高原的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公园腹地,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从过去的粗放型保护向科学、系统保护不断升级,重要的生态系统也实现了整体保护。雪豹、藏野驴、藏原羚等野生动物数量逐年增多。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国家公园的一般控制区也严格控制人员、车辆进入繁殖地或集中活动区域。青海湖为强化珍稀濒危鱼类产卵场、洄游通道等重点区域保护,加大了重点区域执法力度,禁止除经许可的科研活动之外的任何人工放流和放生行为,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能动司法,法院成立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生态法庭;检察院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巡回检察制度”,将生态保护充分融入能动履职中,形成了青海司法机关助力国家公园建设的成熟经验。在处理冲突方面,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了家畜保险基金制度,家畜遭遇野生动物损害的补偿为500元-1500元不等。同时,在冲突高发区域设置提示预警装置,强化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防范野生动物的宣传与培训,缓解了冲突。
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增收的双赢局面正在实现。国家公园创新、探索和落实了弹性管理措施,妥善处理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难题,通过建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协同机制,科学划定分区管控范围,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对在国家公园范围内已有的民生基础设施的控制线按一般控制区进行管理,允许牧民修缮生产生活设施,开展适度放牧,核心保护区世居群众在不扩大现有规模的前提下允许开展必要的生活性放牧,管理方式更加科学合理。国家公园是具有公共属性的自然资源,核心属性是社会公益性,属于公共物品范畴。千百年逐水草而居的牧民端上了生态碗、吃上了生态饭,身份职责、收入结构变化的背后,是国家公园建设给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了深刻变化,多元共治模式不断丰富,全民公益性理念深入人心。值得一提的是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毛庄乡以社区协议保护机制开展的生态服务型经济,从2014年起,三江源管理机构支持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GEI)与毛庄乡牧民社区合作社签署“社区协议保护”,在玉树州江西林场保护分区外围划定“社区协议保护地”,开展生态巡护和环境监测,并成立了囊谦县半边天合作社工会委员会,年销售额度在20万元-30万元,其中5%用于支持社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过去国家公园里的牧民收入主要靠牛羊养殖,通过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当地牧民的多方合作,当地牧民放下牧鞭当上了生态管护员,成为生态保护监测的有效力量,并通过经营民宿参与生态旅游,拓宽了增收的渠道,实现了在国家公园建设中群众受益。
通过对现有青海省境内的国家公园调研发现,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仍有许多工作是挑战性的、开创性的,需要高度关注解决四个问题。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国家公园群建设是实现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优化、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也是促进青藏高原自然生态资源价值化和普惠化的空间载体。针对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空间布局,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尊重自然规律,整合自然保护空间,将青藏高原生态功能极为重要、生态系统极为脆弱、亟须保护的生态空间,规划纳入国家公园群进行系统保护,推动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保护格局,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
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科技创新,是推动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要不断深化和拓展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成效,从基础研究、技术突破、模式集成、创新平台、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全链条设计和布局,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变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重点问题,对青藏高原生态系统要素、结构和功能进行整体性、完整性研究。充分发挥“国家队”“地方队”优势,推进央地协同创新,完善东中西部科研合作机制,打造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战略科技力量。
三是完善法治保障。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问题离不开法治建设的保驾护航,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更要依法建园、依法管理。积极探索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领域协同立法,加强地方立法,细化青藏高原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范的法律拟制,推动构建科学完善的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治建设。进一步理顺国家公园行政执法体制,建立规范高效的资源环境综合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效能,探索出一条适合青藏高原跨流域、跨地域的国家公园行政执法新模式。探索构建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加强行刑司法衔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完善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司法管辖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与监察的监督效能作用,努力构建形成方式多样、功能多重、效果多赢的生态司法协作保护新格局。
四是推动绿色发展。在青藏高原国家公园群建设中,要把握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立足青藏高原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综合考虑青藏高原的生态承载力,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支持青藏高原各省区发展生态友好、绿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产业。积极开展自然游憩和生态体验,推动自然资源科学合理利用,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自然游憩、生态体验机会。国家公园需要注重原住居民的权益保障,通过建设国家公园入口社区,为当地居民创造收入,为游客提供多样性的生态体验和完善的旅游设施,以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融入,共享国家公园带来的生态福祉。
(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本文系青海省委党校2024年度智库青年创新招标课题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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